财政预算案 - 最低薪金
最低薪金
砂拉越和沙巴 RM920.00
西马半岛 RM1000.00
2016年7月1日开始生效。
从2016年7月1日开始,
最低薪金
砂拉越和沙巴 RM920.00
西马半岛 RM1000.00
2016年7月1日开始生效。
从2016年7月1日开始,
半岛的最低薪金从RM900,调至RM1000。
沙巴、砂拉越及纳闽,从RM800调至RM920。
首相阐明,上述最低薪金制涵盖所有领域,
除了本地服务业或家庭帮佣。
沙巴、砂拉越及纳闽,从RM800调至RM920。
首相阐明,上述最低薪金制涵盖所有领域,
除了本地服务业或家庭帮佣。